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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4号建议答复情况

来源:景德镇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作者:詹锋华 发布时间:2025-07-23 09:48 访问量:

市供销联社关于完善富硒农产品产业链的建议的复函

黄平代表:

《关于完善富硒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的建议的处理意见》我社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供销联社自21世纪初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改制,下属各企业逐步退出了各类市场经营,基层社大部分优质资产被处置,导致大多基层社成“裸社”,部分基层社仅靠出租房屋维持运转。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文件下发以来,全市供销系统大力开展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逐步恢复基层组织和经营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供销系统正在重点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基层组织恢复重建工作,如2022年以来全市供销系统试点开展了供销社赋能村集体经济模式,2022年试点面积1200亩,20238000亩,2024年成功纳入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试点面积达1.86万亩。2023年争取省社合作发展基金25万元,陆续升级改造了鹅湖、丽阳等基层社;2024年争取合作发展基金80万元,陆续改造了鸬鹚、洪岩、庄湾等基层社。

当下,市供销联社下属企业仅有市供销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收取房产租金)及市供联商贸公司(目前未开展业务)。加入供销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体量小,规范化发展还不够,供销社与其紧密结合还不够,也未参与其经营发展。据初步了解,供销系统内暂时也没有经营富硒农副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副产品产业规划布局、科技创新、标准认证等管理职能均不在市供销联社。因此,我社目前还不具备打造富硒龙头企业、制定富硒产业规划等条件。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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