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2月27日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2月28日 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赣发[2012]14号),切实加快我市“森林城市”的创建步伐,努力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以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森林屏障更加安全、绿色产业更加发达、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老城区绿化、通道绿化和城市建成区绿化工作力度,强化生态文化建设,争取尽快达到江西省森林城市各项创建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抓紧编制创建规划。市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森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江西省森林城市”创建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再报省绿化委员会。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调配合,确保创建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加快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步伐。本着“宜补则补,宜栽则栽”的原则,加快改造老城区城市道路绿化,使老城区面貌有个新变化。牢固树立路起绿先行的理念,高标准规划新城区绿化,确保新区绿化有品位、有特色、有亮点。 (三)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建设森林(湿地)博物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科普活动。 (四)抓紧申报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在抓好玉田水库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 (五)抓紧制定迎检方案。市创森办按照评选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各类迎检材料和现场布置,制定好迎检方案。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步骤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省绿委检查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向省绿委申报,理顺思路,建立机构,确定职责,广泛动员。 1、制定景德镇市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工作方案; 2、成立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起草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报告; 4、召开全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1日-9月30日)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现不足,拾遗补缺,按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标准,全面达标。 1、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对照各自责任,自查自纠,完善提高。 2、责任部门将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业人员全面验收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材料报“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4、形成景德镇市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情况汇报材料,供“江西省森林城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三)省绿委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全面达标、迎接检查验收。 1、按照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标准及工作要求,接受检查; 2、配合省绿委检查组做好各种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部门要把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的实际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力、财力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成立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创建的有关工作,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上下配合、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创建”目标的顺利实施。 成立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组长:刘昌林市长 副组长:于秀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汪剑平副市长 卢正大副市长 成员:汪海市委副秘书长、农工部长 闫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钟良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计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郜景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艾春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 钱鸣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秧田市林业局局长 舒超英市财政局局长 陈振中市建设局局长 张学锋市教育局局长 俞永红市农业局局长 史建华市水务局局长 葛祖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镇清市统计局局长 尧宁生市旅游局局长 姚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龙骏市交通局局长 马翔市公路局局长 董小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张景根市房管局局长 汪洋清市气象局局长 史晓莲市方志办主任 方霞云昌江区区长 林卫春珠山区区长 汪爱民市高新区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张秧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市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市直各职能部门与各城区之间必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民参与,常抓不懈”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外、对上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争取上级进一步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检查督促,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检查跟踪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宣传、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切实加强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公共场所的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加入“创建”行列,在我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